阳光融和医院层流空调维修保养招标公告
一、采购人:山东阳光融和医院有限责任公司
地址:潍坊市高新区樱前街9000号
二、项目名称:阳光融和医院层流空调维修保养
三、采购内容及供应商资格要求:
1、采购内容:
序号 |
项目内容 |
要求 |
1 |
净化空调室内机组维护巡检 |
手术室、综合ICU、心脏ICU、检验科、病理科、静脉配置中心、EICU、NICU、介入中心、消毒中心、产科手术室、传染科负压病房、生殖中心、胸肺ICU、核医学科、儿科ICU共16个科室,包含但不限于以上科室,若后续有其他科室增加净化空调,验收完成后一并纳入维保。 |
2 |
净化空调室外机组维护巡检 |
中心手术室和ICU在医技楼顶4台空气源热泵机组,加上各科室对应外机组。 |
3 |
医疗设备及信息设备机房精密空调维护巡检 |
影像中心2台精密空调、核医学科1台精密空调、放疗中心1台精密空调、信息科机房3台精密空调,共计7台。 |
4 |
全院医用气体终端维修 |
科室所有氧气、负压、压缩空气终端,液氧站3台压缩机组,4台负压吸引机组,传染楼2台负压吸引机组,发热门诊1台负压吸引机组,病房及门诊配套的氧气二级减压箱的维修,包含但不限于以上位置,若后续有其他科室增加医用气体设施,验收完成后一并加入。 |
5 |
协助设备部维修 |
轮椅,病床等不带电医用设备 |
备注:1、以上维修项目,发生的零配件费用、外协费、耗材费单独据实结算。 2、合作期限:3年 |
2、主要工作要求:
1)需配备工作人员3名,白班2人,夜班1人。净化机房每天24小时有人值班,包含节假日。
2)各净化空调对应的空调室外机组检修保养。每天巡检一次。换季对室外机组表冷器清洗一次,电气控制系统检修一次,保证正常运行。
3)过滤器:定期检查各类别的过滤器,作好记录,如需更换及时告知院方。
4)风机:定期检查排风排风机和净化风机的正常运转,根据实际情况调整皮带轮的的松紧,角度,必要时更换,定期加注润滑油,风机三个月常规检修一次,并有记录。
5)净化机组的表冷器保养:定期检查表冷器,每年清洗,排污两次,保证热交换效率。
6)加湿器的保养:保证加湿器正常工作,使相关科室温湿度在正常范围内,一个月进行一次常规检修,并做好记录。
7)情报面板的维修保养,保证情报面板的正常运行。
8)压差表的保养。定期检测微调压差表,做到净化区域压差正常,并有记录。
9)洁净度,保证达到各净化区域的的洁净度要求,每年进行一次乙方自检(物理检测)。如需第三方检测费用由院方承担。
10)医用气体系统的故障维修。对医院医用气体系统故障及时进行维修处理,保证医用气体系统的正常运行。
11)其他工作内容:如机器移位,管道移动,管道施工,管道清理,更换配件以及耗材等不可预见的内容,均不在本合同执行的范围内,有双方另行协商解决。
12)正常维修、保养中发生的零配件费用、外协费、耗材费(包含初效、中效、高效过滤器)等,应事前向院方请示,事后单独据实结算。院方应在零配件、耗材(包含初效、中效、高效过滤器)等更换前对维保公司采购的零配件进行验收,并回收被替换的零配件。
13)维保公司提供的产品均应向院方提供检验报告及合格证;维保公司提供的服务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的要求。维保公司必须建立完善的质控流程,并能做到溯源管理。
3、供应商资格要求
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应符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第二十二条相关规定:
(1)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;
(2)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;
(3)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;
(4)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;
(5) 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,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;
(6) 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。
除应具备上述条件外,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:
(1)投标方不得有围标行为,否则取消投标资格。
(2)符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第二十二条规定,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(生产或经营本次招标货物)企业;
(3)投标单位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;
四、报名时间: 2023年2月22日-2023年3月7日
五、报名方式:电子邮件(不接受其他方式报名)
下载所有附件,信息填写完整后发送至法务招采中心邮箱。
邮件主题: 替换为投标单位全称-阳光融和医院层流空调维修保养
法务招采中心邮箱:ygrhzczx@163.com
注:
1、报名邮件请按照以上格式编写主题,未按照格式发送邮件视为无效邮件。
2、已报名的企业应及时参加现场招标会,若不能现场参加招标会,请在现场招标会前邮件回复。
3、报名截止后统一审核投标供应商资质,资质审核通过后统一邮件发送招标文件。
六、资质审查方式:
资质预审,以下资质电子版(以投标设备/耗材/项目/...名称命名总文件夹,相关资质请按照以下序号用文件夹分类并命名为相应名称,不合格视为报名不成功,具体见附件:报名说明)随附件1-2一起邮件发送。
(1)资质:营业执照
(2)授权文件:法人资格证明、法人授权委托书(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,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)
(3)相关业绩:提供相关业绩合同至少1份
(5)财务文件:审计报告(如无提供近3个月加盖公章的会计报表)、近3个月完税证明(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)
注:以上资质材料均要求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并提交原件彩色扫描件,要求文件完整、字迹清晰,时限在有效期内,请自行检查,以上资料需全部提供不合格视为报名不成功。
七、招标文件获取及开标时间地点:另行通知
八、项目联系人:阳光融和医院法务招采中心
联系人电话:0536-5035188
联系人地址:阳光融和医院门诊楼行政区
附件:报名说明