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采购人:山东阳光融和医院有限责任公司
地址:潍坊市高新区樱前街9000号
二、项目名称:阳光融和医院便民药房咨询服务及场地租赁项目
三、采购内容及供应商资格要求:
1、采购内容
序号 |
名称 |
单位 |
条件及要求 |
场地面积 |
1 |
便民药房咨询服务及场地租赁项目
|
项 |
1、寻求单一合作商; 2、合作期限:5年; 3、作为医院用药的有益补充,经销医院未经销的品种。 4、提供一定利润支持,并保证按时缴纳场地租赁费及水电费; 5、供应商具备供应包括药品、家用医疗器械、保健品的能力与资质。 6、具备白天全天营业能力,并保证人员充足且符合药品管理资质。 7、供应商提供营业所需的设备、货架等 |
100平米 |
2、供应商资格要求
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应符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第二十二条相关规定:
(1)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;
(2)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;
(3)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;
(4)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;
(5)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,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;
(6)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。
除应具备上述条件外,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:
(1)投标方不得有围标行为,否则取消投标资格。
五、报名方式:电子邮件(不接受其他方式报名)
下载所有附件,信息填写完整后发送至法务招采中心邮箱。
邮件主题:替换为投标单位全称-阳光融和医院便民药房咨询服务及场地租赁项目
法务招采中心邮箱:ygrhzczx@163.com
注:已报名的企业应及时参加现场招标会,若不能现场参加招标会,请在现场招标会前邮件回复。
六、资质审查方式:
相关资质预审,以下资质电子版随所有附件(文件应命名为相应名称,请按照以下序号用文件夹分类)一起邮件发送。
(1)营业执照
(2)药品经营许可证
(3)提供2-3份相关业绩合同
注:以上资质材料均要求提交原件彩色扫描件,要求文件完整、字迹清晰,时限在有效期内,请自行检查。
七、招标文件获取及开标时间地点:另行通知
八、项目联系人:阳光融和医院法务招采中心
联系人电话:0536-6960188
联系人地址:阳光融和医院门诊楼行政区