尊敬的患者及家属:
您好!
为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,最大限度地保障您的安全,依据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《山东省医疗机构新冠肺炎院感防控技术指南(2020年版)》要求,结合目前疫情防控形势及医院实际,我院自2021年1月18日起,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措施落实,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:
1.医院在急诊科、儿科门诊、门诊部大厅和地下停车场B、C中间电梯设置4个入口,请您从以上4个入口进入医院。进入医院之前,请您提前注册健康码,并按要求主动出示健康码、测体温、佩戴口罩。住院部入口仅供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凭证进入。
2.发热患者(体温≥37.3℃)、中高风险地区来院患者,请到发热门诊就诊。
3.自愿检测新型冠状病毒核酸人员,请从医院西大门前的西侧道路,向南行至脑科医院一楼核酸检测处检测核酸。
4.提倡门诊预约就诊。除急诊、发热门诊外,门诊实行分时段预约就诊,请根据预约时段提前30分钟来院就诊。
5.就诊时请自觉配合医院执行“一医一患一诊室”管理,特殊病情需要,由一名家属陪同进入诊室。请主动配合体温筛查及流行病学史询查,如实陈述病史及活动行踪。
6.候诊、取药、缴费、办理出入院手续时,请自觉与他人保持1米距离,避免人员聚集。
7.提倡预约住院,请服从医院安排,完善住院前相关检查。需住院者,医院认可外院七天以内的核酸检测结果,检测结果阴性,可办理入院手续,入院后,仍需按要求进行核酸检测。
8.如果入院前没有核酸检测结果,请患者及陪护人员到我院门诊一楼西侧“住院服务中心”进行核酸检测,持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办理入院手续。上午10:40前采样,15:00前报告结果,10:40-16:00采样,22:00前报告结果。(特殊情况需要复测或突发事件等,报告结果时间另行通知)。
9.住院后,提倡无陪护管理。若患者病情确需陪护,实行“一患一陪护”,即一位患者只留一位陪护。陪护人员必须身体健康、无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、无传染性疾病及精神病等。陪护人员实行“三证”管理,即“身份证+陪护证+核酸检测证明”。住院期间,请您勤洗手,戴好口罩,做好个人防护。请服从病房医护人员的管理,不聚集,不得串病房、不得随意在病区内走动,不得擅自离开医院。
10.疫情期间,病房实行封闭式管理,谢绝探视。提倡使用电话、微信、语音、视频等方式慰问。
为了您的健康,请您自觉配合并遵守上述疫情防控措施。给您带来的不便,敬请谅解!
阳光融和医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
2021年1月15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