阳光融和医院总排污口改造工程公告
一、采购人:山东阳光融和医院有限责任公司
地址:潍坊市高新区樱前街9000号
二、项目名称:阳光融和医院总排污口改造工程
三、采购内容及供应商资格要求:
序号 |
名称 |
单位 |
规格及要求 |
数量 |
1 |
市政绿化移植恢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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㎡ |
同市政规格草皮植被及苗木 |
草皮植被25㎡ 苗木5棵 |
2 |
院区绿化移植恢复 |
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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同院区草皮及苗木 |
草皮100㎡ 苗木2棵 |
3 |
土方开挖 |
m³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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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00 |
4 |
120°砂石基础 |
米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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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5 |
5 |
二级钢筋混凝土管敷设 |
米 |
DN500 |
45 |
6 |
安装制作检查工作井 |
个 |
市政污水井φ1250砖砌检查井 医院污水井φ800塑料检查井 |
各1个 |
7 |
土方回填夯实,两年内不得有沉降、塌陷 |
m³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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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50 |
8 |
施工区域安全防护及警戒提示;安全文明施工围挡、垃圾清理等 |
项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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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 |
项目施工所需要的行政手续办理、审批、备案 |
项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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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 |
合计费用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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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、供应商资格要求
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应符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第二十二条相关规定:
(1)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;
(2)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;
(3)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;
(4)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;
(5) 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,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;
(6) 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。
除应具备上述条件外,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:
(1)投标方不得有围标行为,否则取消投标资格。
四、报名时间:2020年8月17日至2020年8月28日
五、报名方式:电子邮件(不接受其他方式报名)
下载附件1,信息填写完整后发送至阳光融和医院法务招采中心邮箱。
邮件主题: 投标单位名称-阳光融和医院总排污口改造工程项目
法务招采中心邮箱:ygrhzczx@163.com
注:已报名的企业应及时参加现场招标会,若不能现场参加招标会,请在现场招标会前邮件回复。
六、资质审查方式:
相关资质预审,相关资质电子版随报名表一起发送。
(1)营业执照内容包含市政公用工程、管道工程等施工内容
七、招标文件获取及开标时间地点:另行通知
八、项目联系人:阳光融和医院法务招采中心
联系人电话:0536-6960188
联系人地址:阳光融和医院门诊楼行政区。